兩天前,我們發了《有意思》的第四章:《值錢的腦袋》。
方方想辭職。她報了一個一萬八的創業課,學了三天,回來更焦慮了。因為課上說,創業要先有商業模式、啟動資金、團隊——她一樣都沒有。
蘇晴沒跟她聊創業。蘇晴問了她一個問題:
「你現在手機裡,有沒有一個想法?就是那種——你一直想做但一直沒做的事。不是創業課教你做的。是你自己的。」
方方想了想,說了。她想做一個小東西,幫每天中午不知道吃什麼的人——你告訴它你今天想吃什麼口味,它給你一個建議。下雨天推薦湯麵,心情不好推薦甜的。還能記錄你一週吃了什麼,讓你更了解自己。
她越說越快,眼睛是亮的。
說完用了兩分鐘。
蘇晴說:「兩分鐘。你花了兩分鐘,沒有任何準備,就把我說服了。我現在就想用這個東西。」
然後蘇晴說了一句很重的話:
「你的問題不是沒錢。你的問題是——你不相信你腦袋裡的東西值錢。」
你有沒有發現一個怪事?
方方講她自己的想法,講得眼睛發亮,整個人是活的。她一講創業課的東西——商業模式、融資、團隊——整個人是縮的。
同一個下午,同一個人,判若兩人。
區別不在內容。區別在:一個是她的,一個不是她的。
第四章裡蘇晴說得準:「你在用別人的框架量自己的東西。當然量不出來。就像用尺子量溫度——尺子再準,也量不了。」
你大概也幹過這件事。你有一個想法,你拿出一堆標準來量它:夠不夠大?夠不夠新?有沒有人做過?市場有多大?能不能變現?
量到最後,結論通常是——「算了,還不夠成熟」。
但你想過沒有:你量的那把尺子,是誰的?
是你自己的,還是你從哪裡學來的?
蘇晴在這一章裡講了自己的事。
很多年前,她沒公司、沒團隊、沒存款。但腦子裡有一個想法。所有人都問她:你有什麼資格?你有什麼背景?你什麼都沒有。
她把那個想法寫下來了。不是商業計畫書,就是寫下來,寫了三頁。給一個人看。那個人看完,給了她一筆錢。
不是投資,是補助。給錢不是因為她的公司、她的團隊、她的資源——是因為那個想法本身。
這個故事的重點不是「寫三頁紙就能拿到錢」。重點是她說的一句話:
「你腦袋裡的東西,在變成現實之前,是不用錢的。它就在你腦袋裡。誰也拿不走。你不需要先有錢才能有想法。」
注意這個順序。是先有想法,再有別的。
我們習慣的順序是反的:先攢錢,先準備,先考證,先等時機——等一切就緒,再允許自己有想法。
但方方建的那個群,不要錢。微信群是免費的。她拉了八個同事,第二天中午十二點發了第一條消息:「今天吃什麼。」
一個想法變成現實,最貴的那一步,其實是零成本的。
你可能會說:我的想法沒那麼好。
方方的想法好嗎?說白了,很普通——不就是推薦吃什麼嗎?
但它有一個別人做不了的地方:它來自她自己真實的痛。她有一次在公司樓下站了十五分鐘,看著一整條街的餐廳,最後回去吃了泡麵。
這十五分鐘,就是她的想法值錢的地方。
問卷調查問不出這個東西。市場分析也算不出。只有每天站在樓下不知道吃什麼的人,才知道那個「不知道」裡面到底卡著什麼。
你的痛,就是你想法的來源。你自己每天在過的日子,就是別人拿不走的調研。
「這個想法別人會不會覺得不好?」蘇晴反問方方:「那你腦袋裡還有別的想法嗎?有。那就拿出來。一個不行就換一個。你腦袋裡的想法是無限的。錢是有限的。你在用有限的東西衡量無限的東西。這不是你虧了嗎?」
這週,試一件事。
你手機裡那個想法——那個你一直想做但一直沒做的——把它寫下來。
不用寫商業計畫書。不用寫完整。三五行就好。它解決什麼問題、給誰用、為什麼是你。
寫完,給一個人看。
不用找投資人,不用發朋友圈昭告天下。找一個人。一個你覺得會認真聽的人。可以是朋友,可以是同事,家人也行。
目的不是得到認可。目的是——讓它見光。
第四章的結尾,蘇晴跟方方說:「拿出來。讓它見光。光會幫你長。」
它在你腦袋裡待了多少年了?再待十年,它還是這個樣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