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集是最後一集。要講的事,一句話就能說完:「我要」這兩個字,你越久沒說,就越難說。
為什麼難?因為我們都把「我要」想得太大了。
一說「我要」,腦子裡就開始排隊:錢夠不夠、時間夠不夠、準備夠不夠、別人會不會笑。排到最後,那句話就收回去,繼續放在心裡看一眼、放回去。
先把結論說在前面:你不需要準備好,才說「我要」。你是說了「我要」,才慢慢準備好的。
這一集的蘇晴,把這件事演完了。
她去看了那間巷子底的房子,回來,又去看一次。一個人走進後面那間,手放在那張桌腳歪一邊的舊木桌上,小聲說了一句:「我想要這間。」
小到只有她自己聽見。
然後她走出來,對阿嬤說:「我要租。」
注意順序——她先對自己說,再對別人說。 不是反過來的。很多人卡住,是因為想先跟別人講清楚、先獲得同意,才允許自己要。可順序是錯的:那一句話,第一個要聽見的人是你自己。
錢呢?吳先生退的押金,加信封裡的,趴在桌上數了兩次。剛好。
不是足夠,是剛好。她沒有等到「足夠」,她用「剛好」開始了。這兩個字的差別很大:足夠是一個永遠排不到的號碼牌,剛好是你手上現在就有的東西。
還有那頓飯。她跟沈總講了三十五歲那一年——以前這段她從來不講。講完,沈總說她以前會說「再看看」。
「以前是再看看,」她說,「現在是分兩堂。」
最後,新教室的門邊貼了一張新的黃紙,課表的最後一格,她寫了兩個字:蘇晴。
有學生問:「老師,這格是什麼課?」
她說:「這是我的。」
你是不是也一樣?
你心裡有一句「我要」,放很久了。久到你自己都快忘了它是個句子,只當它是背景:偶爾想到,嘆口氣,繼續過日子。
你不是不想要。你是很久沒有練習說了。
這週,做一件事。
把「我要」說出聲,一次就好。
先對自己說:找一個沒人的地方(房間、車裡、走路戴著耳機的時候),把那句「我想要__」說出聲。不用大聲,像蘇晴那樣,小到只有自己聽見就行——但要是出聲的,不是心裡想的。
這週之內,再找一件小事,說一個有人聽見的「我要」。不用是大事:跟家人說「我下個月想去做那件事」,跟同事說「這個我想要接」,都算。
說出口之後會怎樣?我不知道。但我知道一件事:這兩個字你不說,它就一直是心裡的一格空白;你說了,它才開始變成一段時間表。
最後一格,要寫你的名字。
*本週互動:你最近一次說「我要」,是什麼時候?後來呢?來留言跟我說一聲就好,我會看。*